海关总署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解读问答
铜变集团12月31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12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解读问答。
1.出台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筑牢口岸检疫防线,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下简称国境卫生检疫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明确要求,检疫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会同海关总署编制、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监测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会同海关总署编制、调整并公布。
按照新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要求,国家疾控局会同海关总署认真分析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和国境卫生检疫工作需求,组织编制了检疫传染病目录和监测传染病目录,促进口岸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展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在进境出境人员中及时发现可能感染的人员,及时对其提供必需的医疗服务和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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